| 东方网12月25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公务机要费”案合议庭上周五裁定,要求陈水扁办公室必须在本月27日中午前,将该案六件当初核定的“机密外交”公文送至法院。
陈水扁办公室人士昨日表示,是在上周五下班前才收到台北地方法院的函件,要如何处理,今日上班后才会做进一步决定。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当局领导人陈水扁接受“公务机要费”案承办检察官陈瑞仁调查时,所提的六件“秘密外交”包括“甲君案”、“320万元(新台币)秘密外交”、“F案卡西迪公关公司”、“资助民运人士”、“台湾礼敬活动”、“东北亚外交”等。
据报道,根据“公务机要费”案起诉书,台检方只采信“台湾礼敬活动”、“东北亚外交”两件为真。其余四件,检方认定“甲君案”纯属虚构,另外三件的费用支出无关“公务机要费”,属“移花接木”。
台湾《中国时报》今天
也刊登林淑玲特稿指出,陈水扁办公室是否依法院要求,在27日中午12点以前交出“机密文件”核定公文,已成检辩攻防最新焦点。对于被台检方指为“纯属虚构”或“移花接木”的“秘密外交”,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的裁决,堪称是“足以一翻两瞪眼”的杀招。
台检方起诉书认定,陈水扁提出的六件“秘密外交”只有二件是真的,并据以起诉陈水扁之妻吴淑珍。陈水扁办公室27日如果能把六件程序完备的“机密外交”公文拿出来,这场官司至少赢了一半。即使基于保密,扁办公室只交出部分文件或者文号,对扁家都有很大帮助。
但如果陈水扁办公室不肯拿出文件,总有文号,或者任何足以一定程度证明有该事证的内容。如果连文号或其他任何足以证明该“秘密外交”为真的文件都拿不出来,未来的“司法”攻防,就真的只能靠辩护律师的“嘴上功夫”了。
报道指出,事实上,公诉检察官张熙怀上周五不论是要求立即保全证据,还是后来台北地院合议庭裁定陈水扁办公室27日中午以前交出“机密外交”核定公文,表面上说是帮被告着想,实际上,赌的就是陈水扁办公室可能根本交不出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