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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公务员法》实施 “该改改了,12年了,我国对500万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实施单一管理模式,这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宋世明说。 宋是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我国《公务员法》起草小组成员。他认为,五省区‘两官’试点的推进,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国公务员实施分类管理在走向专业化的步伐加快。“ 1993年8月14日,当《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外公布后,国家公务员制度在中国正式诞生。 此后十年,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均被称为“综合管理类公务员”。 2003年8月,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司长刘嘉林对媒体说:“其实,这十年,主要是建立完善这样一个制度,很多东西,还需要具体落实和执行。这个意义上看,我们才刚刚起步。” 当时,公务员中已对单一管理方式有所怨言。 人事部网站相关文章显示,有公安人员认为,在现有体制下,公安机关专业技术公务员的学术水平、技术水平和能力得不到客观评价,有压职压级、待遇偏低现象,以致引进人才难、人才流失严重。 单一管理方式带来的另一问题是,基层公务员晋升阶梯狭窄。 宋世明认为,在行政机关的500万公务员中,县乡两级就超过300万人,而只有8%是副处级职务以上,92%的公务员职务层次都在科级以下,长期得不到晋升。 “为什么大学生不愿到基层?他到了一个部级单位两三年就是科级,而到了基层,可能终其一生也是一名普通职员。” 而在新通过的《公务员法》中,明确了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 该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江苏检验检疫局局长车文毅则向媒体表示,试行“检验检疫官”制度是为了衔接《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在质检系统先行开展的改革试点,为研究制定《公务员法》相关配套法规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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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易后难的改革 [5]
国家质检总局布署5省区“两官”试点 [1]
上海企业注册官试点 [2]
公安系统新设三“官”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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