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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企业注册官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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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行企业注册官制度
为全国唯一试行单位 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制度进行改革,近一年前已有雏形。2004年11月,一种名为“企业注册官”的公务员在上海出现。 9月16日下午,上海市工商局五楼企业注册大厅,10余个工作人员身穿淡蓝短袖,上面均没有工商领章。按照该局的说法,更换工作服,是为了增加这些企业注册官的亲和力。 从该局办公室向记者提供的书面材料,可以看出这个试点的出现过程: 这场改革萌芽于2004年2月初,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与上海市副市长周太彤在一次会议上有了初步构想,后与人事部沟通获得了一位副部级官员的同意。 去年7月,人事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文,批准在上海市工商局进行试点。 去年11月4日,我国首批280名企业注册官在上海产生。当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向上海市工商局副局长周厚文颁发了全国第一份一级企业注册官聘书。 从记者掌握的材料看,此次五省区的“两官”试点,在程序上应是参考了上海企业注册官试点的。刘继兵也证实,他曾经向上海工商部门索要过部分相关资料。 上海实行企业注册官制度后,“原来由2个人甚至3个人才能完成的工作,现在由具有相应事权的企业注册官当场受理、当场决定,甚至可以当场颁发营业执照”。 而此前的行政审批模式共三级,即窗口办事人员受理———部门负责人审查———主管领导核准。 “根据测算,工商部门平均审核颁发一张营业执照需要5天以上,现在平均少于4天。” 由于职责更为清楚,上海的企业注册官还实行了署名制。 “核准权的赋予,法律文书上的署名,给全体企业注册官带来了无形的压力,促使他们受理申请时更加审慎,审查材料时更加细致。” 书面材料称,企业注册官制度试行以来,因信息输入错误而被退回补正的申请案显著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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