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2日上午10时,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开展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公共安全专项督察工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为发布会实录。
[主持人武和平(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
非常欢迎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参加今天公安部的新闻发布会。
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通报从去年12月11号到今年2月26号,针对全国在这其中交通火灾事故频发的情况。公安部组织了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工作安全的一个专项督察工作活动,通过这项督察活动,在“双节”期间,各项灾害的事故都下降,整个专项督察的工作情况就由消防局副局长李世雄同志来通报。
大家注意到,我们的交通管理局王金彪副局长也参加了今天的发布会,还有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徐沪副局长也参加了今天的发布会,由他们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现在,请李世雄副局长来通报专项督察的工作情况。
[李世雄]:
各位记者朋友,上午好!
欢迎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下面,我就公安部开展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公共安全专项督察工作,谈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首先,介绍一下公安部这次为什么开展专项督察活动。
大家都知道,我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公共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坚决预防和减少治安灾害事故,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环节。2005年入冬以来,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大矿难、危化品泄漏、交通和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黄菊、周永康、华建敏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要求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从根本上遏制和减少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有效遏制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多发势头,保障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两节”、“两会”期间良好的社会环境,公安部党委决定,从2005年12月11日至2006年2月26日间,开展以“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公共安全”为主题的专项督察活动,督促全国公安机关深入贯彻中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公安部党委“六个严防”的要求,采取果断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火灾和爆炸事故,全力维护公共安全。
第二,开展专项督察工作的主要做法。
公安部党委对这次专项督察工作高度重视。周永康部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并多次主持召开部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工作。在全国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周永康部长和白景富常务副部长又对加强公共安全工作作了专门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春节期间,周永康部长和其他部领导深入各地慰问基层公安民警,检查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等项工作。分管此项工作的刘金国副部长在督察期间,先后深入18个省(区、市)督导检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和部督察组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紧急行动,全警动员,全力以赴,迅速开展“防事故、保安全”专项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公安部抽调106名干部组成31个督察组,由局、处领导带队,分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专项督察。督察工作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20天,从发现问题到督促整改、倒查追究责任,再到探索长效机制建设,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二是明确重点。根据每一督察阶段的公众活动规律和季节特点,确定相应的督察重点。第一阶段,重点督察预防重特大事故措施落实情况、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工作情况;第二阶段,针对春节特点,将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大型活动安全保卫、春运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作为重点内容;第三阶段,将元宵节和地方、全国“两会”安全保卫工作作为督察重点。
三是创新方法。31个督察组采取“访、看、查、听、问、评”等方法,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查和重点查相结合、常规查与跟踪查相结合、联合查与独立查相结合、白天查与夜间查相结合、督察社会单位与督察公安机关自身工作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在第三阶段,各督察组普遍采取“回访”形式,对此前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跟踪督办,直至彻底解决。如,赴吉林、新疆督察组乘坐长途公共汽车,沿途暗访客运车站、车辆和路面管控情况;赴江苏、福建督察组通过回访,督促解决了南京1912街区和闽浙边贸商城的安全隐患。据统计,31个督察组共对5582个单位开展“回头看”,6568处原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已落实整改。
四是作风深入。31个督察组深入社区、农村和公安机关基层一线,及时发现、指出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察期间,督察组共检查地(市)458个(次),区(县)1711个(次),公安基层所、队4205个,召开各类座谈会4409次,检查学校、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客运场站、运输企业等社会单位7420个,检查以上这些单位,共发现各类隐患9563处,责令整改8751处,提出工作建议3801条。如我们到天津的督察组,通过对学校、医院、商场的消防安全开展督察,推动了市教育局、卫生局、商务、旅游等方面加强了消防安全工作;我们赴青海、黑龙江、云南的督察组,针对当地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积极会同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研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和紧急救援措施。
五是狠抓落实。各级公安机关把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作为当前头等大事,相应成立了专项督察领导小组,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共派出督察组近万个,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督察期间,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共检查社会单位和场所117万余个,发现各类隐患问题30万余处,责令整改29万余处。实施行政处罚819万余起,警告85万余人,对3874家违法场所和单位责令停产停业,依法拘留了一批违法人员。贵州高速交警开展专项治理“双超”的“飓风行动”,一个月就查处违法行为9.3万起。
六是广泛宣传。为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公安部专门制定了宣传工作方案,积极协调各方,精心组织实施。中央和地方新闻媒体积极支持,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在这次专项督察行动当中,中央主流媒体在重点栏目、重要版面、黄金时段报道督察工作信息2000余条,省、市级媒体报道督察工作信息7000余条。各地公安机关通过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四进”和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组织悬挂宣传标语口号、发放宣传品和安全知识读本、组织演练等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公共安全法规和知识。如湖北开展了“四个一”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黑龙江开展了“小手拉大手、消防进学校”活动,福建福州举行了以“杜绝火灾隐患、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社区消防宣传周活动。
七是严守纪律。专项督察明确了严格的工作纪律,公安部在专项督查组下派之前,专门召开座谈会,对纪律提出了严格要求,不准搞迎来送往、层层陪同,不准对查出的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准借督察工作之机游山玩水,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馈赠的礼品礼金,不准在地方公安机关报销任何费用。我们31个督察组每到一地,严守工作纪律和“五条禁令”,轻车简从,廉洁自律,真抓敢管,树立了督察组的形象和权威。
这里值得提出的是,专项督察工作得到了各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督察期间,地方各级政府投入用于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隐患整改的资金达12亿余元,党政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督导,有力地促进了防事故、保安全工作的开展。
这是向各位记者朋友们介绍的这次专项督察活动的具体做法,概括起来是七个方面。
第三、介绍一下开展专项督察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过开展专项督察,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的公共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局面进一步形成,督察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的成效:
(一)重特大火灾事故全面下降。全国公安机关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经费投入,采取集中整治、整体搬迁、停产停业等断然措施,及时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特别是通过加大督察力度,使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截至目前,2005年各地政府挂牌督办的3930处重大火灾隐患已整改3742处,其余188处也正在积极整改中。春节期间,各地公安机关加强值班备勤和灭火救援工作,有效处置了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6057起;重特大火灾事故起数、死人、直接财产损失同比分别下降27.3%、40%和83.3%。2005年12月至2006年2月,也就是说在督察的三个月期间,全国重特大及亡人火灾事故起数、死人和直接财产损失同比分别下降15.3%、21.4%和85.1%。
(二)特大交通事故稳中有降。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竞赛”,大力加强路面管控,严格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整治了一批事故“黑点”,努力预防和减少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今年“春运”期间,全国公路旅客运量达到18.55亿人次,同比增长3%。各地公安机关设立“春运”安全检查服务站2700余个,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550万起。春节期间,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人、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2.5%、4.1%和50%。2005年12月至2006年2月,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人和伤人同比分别下降8.3%、22.2%和32.6%。
(三)火炸药爆炸事故形势保持良好。2006年春节,全国126个城市烟花爆竹燃放实行“禁改限”政策。全国公安机关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积极应对新情况、新挑战,共审批发放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2.2万个,许可焰火晚会燃放作业448批次,收缴非法爆竹417.5亿头,烟花礼弹2810.6万个(枚),监管环节未发生重大爆炸事故。专项督察期间,各地公安机关严格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严密流向监控,大力收缴流散社会的爆炸物品,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威胁社会稳定的治安隐患。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1.4%和31%。2005年12月至2006年2月,全国火炸药爆炸事故起数、死人、伤人和经济损失同比下降21.7%、26.9%、35.7%和91%,其中重大事故的四项指标同比下降42.9%、48%、49.4%和97.3%。
(四)大型群众性活动万无一失。督察期间,经公安机关审批许可,全国共举办庙会、灯会、焰火晚会、演唱会、展览会等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1.2万余场次,参与人员近1.2亿人次。各地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全国未发生任何有影响的大型活动安全事故。春节期间,共举办大型活动2324场次,未发生群死群伤安全事故。
(五)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稳定。全国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维护校园治安的“八条措施”,积极开展治安、消防、交通秩序整治,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督察期间,共破获涉校刑事案件5018起,查处治安案件7834起;在校园周边增设治安岗亭9967个,增设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等4.2万余处;向校园派驻保安员2.4万余名,选派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5万余名;深入校园进行消防检查20万余次,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广大师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六)公安队伍工作作风更加扎实。各级公安机关在专项督察工作中,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量化任务,细化措施,强化责任,把各项工作部署和措施逐一分解到基层单位,落实到具体人员,不仅有效地预防了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公共安全,而且也极大的促进了公安工作规范化,推动了公安队伍正规化。
(七)公共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督察期间,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公共安全工作,普遍把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作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完善制度措施,加大财政投入。各级公安、安监、建设、教育、卫生、宣传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履行有关安全工作职责。社会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责任主体意识明显增强,越来越多的群众更加关注公共安全工作。仅在督察期间,公安部督察办就收到了群众举报线索1100余条。
这次专项督察工作,我们放弃了按部就班的做法,采取超常规的措施和手段,无论工作力度、强度,还是广度、深度,都是少有的。这是一次抓工作落实的创新实践,不仅取得了明显效果,也将产生深远影响。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维护公共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从专项督察工作了解的情况看,当前,防事故、保安全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公共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的政府和部门领导对公共安全工作重视还不够,不少社会单位自我安全管理薄弱,部分群众公共安全意识淡薄,有些部门执法工作不到位,不少地方公共安全基础设施“欠账”较多,等等。在下步工作中,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社会单位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广大群众主动增强安全意识,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积极支持公共安全工作。
在我向记者朋友们介绍专项督察工作的同时,我要专门对新闻单位的各位记者朋友,对大家在这次专项督察工作中所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也希望你们今后对我们公共安全工作给予更大的关注和更大的支持。
我要通报的情况就是这些。谢谢大家!
[主持人武和平]:
刚才,公安部专项督察办公室负责人李世雄向大家通报了专项督察的情况,同时,参加专项督察工作的主要部门,交管局、治安管理局的两位主要负责人今天也出席了会议,下面的时间留给各位记者朋友,就专项督察工作提问。
[新华社记者]:
我想问几个有关校园周边治安稳定方面的问题。一是刚才讲到向校园派驻保安2.4万余名,这个校园是指大学、中学、小学,还是什么样的学校?还有,一共给多少个学校设置了保安?第二个问题,刚才讲到共侦破涉校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若干,请问这些案件有什么样的特点?以什么样的刑事案件为主?第三个问题,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承担什么样的角色?
[徐沪]:
首先回答一下刚才说到的涉及的学校。现在,校园周边的治安秩序主要涉及中小学和幼儿园,大学周边的秩序主要是校内的秩序为主。第二个问题,案件的种类。现在,由于当前社会中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期和刑事案件的高发期,针对校园主要是中小学生的侵财案件比较集中,所以所谓的刑事案件多数是针对中小学生的侵财案件,主要是抢劫、抢夺和一些伤害案件。第三个问题,关于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我们的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多数是由校园驻地周边的公安派出所的所领导来担任,他们主要的任务是给中小学生上法制课,提供法律的咨询和援助,对校园内可能发生的危害公共安全的问题,提醒大家注意,加强有效的防范措施。谢谢。
[香港南华早报记者]:
请问徐局长,春节的时候我们知道,为了限制人流,公安机关作为大型活动的许可部门,您是怎么看待国内大型活动的人流控制的问题?您个人的态度是不是也觉得应该对这样的商业活动进行一些控制,保证治安的安全有效性?第二个问题,“两会”期间,公安机关对北京的有关人士进行清理,想问一下清理人员是什么样的标准?而且清理的人数大概是多少?是会增加还是减少?
[徐沪]:
第一个问题,大型活动人数控制的问题,这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为了保证大型活动的安全,我们对大型活动场所能够承受的最大量人员是有一个限定的,主要是从保证安全角度来考虑的。举个例子,比如说上海市举办的豫园灯会,场所是很有限的,我们卖票到一定的数量,保证大型活动场所内的适当人数,不造成踩踏事故是有效的。豫园的大型活动达到了30多万人次,群众对此还是比较满意的。这主要是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来考虑的。
第二个问题,“两会”期间的人员清理。这个活动我们没有针对某些特定人的清理,主要是对社会治安秩序的管理,在“两会”期间对一些无正当职业、固定住所及稳定收入而长期滞留北京的人员,采取集中劝返,减少危害社会安全的一些因素,我们没有特定的数量限制和指标的要求。
[记者]:
“两会”马上就要召开了,“两会”期间许多记者的车也不允许停到天安门广场。请问“两会”期间类似这样的具体细节,公安机关有哪些措施保证“两会”期间的安全?第二个问题,我想了解一下发生在河南的一起烟花爆竹爆炸的情况,当时公安部的刘局长也到现场了。
[李世雄]:
“两会”是全国的一项重要活动。关于这项工作,公安部设立了专门的部门负责这个工作,至于具体细节,我们可以找另外一个机会发布。总而言之,开好“两会”,保证秩序,同时还要便于人民群众的活动。比如交通方面的措施,北京市会再介绍。
第二个问题,关于林州的事故问题,请徐沪局长介绍。
[徐沪]:
今年春节期间,发生了一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特大爆炸事故。1月29号,大年初一下午,河南省林州市林奇镇艺林花炮有限公司库房发生了爆炸,造成进香拜佛的30多名群众死亡,48名群众受伤。遵照公安部领导的指示,当天我们就派出了人员赶到现场,指导当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和事故的处理。现在初步查明,肇事单位存在着选址不当等重大安全隐患,发生爆炸的仓库距古庙仅为21米,这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遵照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目前正在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监察部、公安部参加,进一步对这起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和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究。
[法制日报记者]:
在通报情况中提到,春节禁改限期间,公安部为维护治安做了大量的工作。我们知道有126个城市禁改限,请您介绍一下公安机关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徐沪]:
今年春节期间,北京等126个城市调整了烟花爆竹燃放的政策,主要是禁改限,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需求大量增加。公安机关共审计发放烟花爆竹销售证件8122个,许可大型晚会燃放报案488批次,为保证燃放安全,公安部制定了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加大了执法力度。据统计,全国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31.3万人次,出动车辆5.8万多辆次,依法查处危害公共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4705起,治安拘留88人,罚款705人,警告3958人。烟花爆竹运输环节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人身伤亡事故也大幅度下降,死人、伤人数刚才李世雄局长已经通报了,分别比去年和前年下降了21.4%和31%。
[中国警务报道记者]:
根据一些群众的反映,警官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有不文明行为和用语,请您介绍一下情况。
[王金彪]:
按照中央的要求,主要加强教育,按照胡锦涛同志的指示,文明执法。这位记者讲到的问题,我们很关注和重视,并就此作出了规定,专门发布了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安民警执行警务活动以及规范执勤用语的通知,对警察在执行任务当中,有不文明用语和行为的,有10条标准,专门做了具体的规定。比如说“我们正在执行任务,请让行”,这是规范的做法,针对某一辆车在前方或者在附近,会提示某一辆车,“请某某某号车注意让行”,在一些转弯的地方会提示停车让行,大家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请配合和监督。
[中国青年报记者]:
刚才李局长讲到,当前社会保护安全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比如不少地方在公共安全基础设施方面欠账很多。我想问一下,这种欠账在消防、交通设施方面有哪些具体的表现?另外,我们知道,特别是在交通事故中,二、三级公路的事故特别多,我想了解一下,今后在二、三级公路预防事故发生方面要采取哪些具体的措施?而且,公路的建设,主要是由交通部门负责的,公安部门在今后的合作中怎么样进一步完善这种长效机制?此外,公安部门有没有考虑向有关部门,尤其是在“两会”,公安部门也有人大代表,怎么样形成更好的议案,向其他部门递交这样的报告,就是如何建立好财政投入方面的机制?
[李世雄]:
我就这位记者提的消防方面的问题做一回答。总体上来说,我们国家在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方面,确实存在着欠账的问题。这个欠账不仅是消防,包括交通,作为城市社会发展的设施,欠账,纵观我们国家发展的历史来看,应该看到,在建国初期,尤其是在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国家在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投入方面确实是比较少的。到了现在,我们所说的欠账,大家应该看到它是历史形成的,换句话说,现在我们党和政府对加大公共消防设施,包括其他公共安全设施的投入,既要保障在我们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同时我们公共安全设施要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同时也对环境提出了挑战。就消防而言,我们国家的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从九十年代就开始抓了。九十年代末,实际上是1996年左右,我们对全国的公共消防设施有一个统计,主要涉及到消火拴的建设、消防站的建设、消防通道的建设,普遍欠账在50%—60%,欠账率非常高。
[李世雄]:
通过这些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加大投入,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在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方面还了过去历史欠账的很大部分,新建的应该是基本保障了。国务院对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有专门规定的,建成区的公共消防设施的欠账,1996年左右我们基本是50%—60%的欠账。
[李世雄]:
到现在为止,我们国家的消火栓的欠账,到现在是27.9%,地级以上的城市消火栓欠账32.4%。消防站的欠账相对多一点,这跟我们当前国家的经济发展、城镇的扩大是有关系的,这个消防站的欠账是综合因素,一方面的因素是我们消防的力量不够,有很多地方建了站,没有警力,另外也存在着本身消防站建筑的建设相对滞后。总体上,我们国家消防站的欠账量是比较大的。第三个是消防通讯,消防通讯现在要求集中受理,就是利用计算机网络集中受理,按照集中受理的标准,我们287个地市级以上的城市,没有达到集中受理的达到22%多。我给这位记者朋友简单地介绍一下。
[李世雄]:
还有一个数据,涉及到消防站的个人防护装备,欠账要达到24.9%,包括面很宽,有灭火防护服、隔热服、防化服等等。这些欠账从我刚才跟大家说的两组数据应该看到,我们国家在近十年里,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加大了很大的投入,由原来的50%—60%,到现在的10%—20%。而且这十年中,各位记者都了解,我们国家的发展是日新月异,城市的扩大、社会的发展本身对建成区的标准,跟10年前相比,要增加了很多。在这种衡量下,我们的欠账比例是越来越少,这足以反映我们国家政府对这方面是高度重视的。但是,这些问题也不可忽视,这些问题公安部党委正在采取有力的措施,党中央、国务院也是高度重视,“十一五”计划也要逐步加以解决。
[王金彪]:
第二个问题,道路的条件是交通安全的保障,这几年在交通安全方面,我们也对道路做了一些调查。大家都知道,我们在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建立了道路交通安全的部级联席会议,道路的基础设施建设、安全设施的建设,由交通部门牵头。公安机关在这方面主要是排查道路的危险路段,尤其是多发路段、危险路段,就是对容易发生事故和经常发生事故的路段进行排查。这些年当中,也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交通部在全国开展了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就是要改造危险路段。两年来,全国共投入了16亿元,已经改造了6.1万公里,21万处危险路段。像四川省,近一两年投入了1.72亿元,治理危险路段1258处,整治危桥109座,安装防撞护栏191公里。河南投入的资金是7000多万元,整治路口14249个,安装信号灯1532个,安装减速设施3.6万,减速标志30000万多块。重庆市政府挂牌整顿了28处危险路段,也安装了防护栏200公里,在县乡道路上安装了650公里。广东省完成了1000多公里防护设施。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我们原来做过消防的专题,在我的邮箱里,有不少全国各地发来的信息,说专项督察所经过之处,当地的设施设备有所增加,包括硬件。我看了一下材料,各地政府用于公共安全基础设施投入的资金在督察期间有12亿,这也能看出来督察期间可以说是非常有力的。我想问一下,这种超常规的督察行动,以后是不是还要继续下去?
[武和平]:
这次在督察过程中查出了大量的安全隐患,在以后的工作中还要保证整改效果。第一,专项督察工作要纳入公安机关正常的工作,是一个长效的机制。通过这一次集中的专项督察,我们要积累在专项督察当中的经验,进一步完善我们的日常督察工作。第二,通过三个月的集中督察,我们深入到一线社会的基层单位,了解了大量的公共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任务就更加明确,我们的各个业务局,今天来的是三个业务局,还有相关的业务局,我们在今年要继续深入促进这些薄弱环节,而不是毕其功于一役。第三,通过这种专项督察和日常的督察工作相结合,把我们的督察工作渗透到日常的各项业务工作中去,意在推动一个格局的形成。什么格局呢?就是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这个单位有权力享有公共权力,同时还要担负公共权力的义务,依法管理,同时还要群众参与。这样一个格局的形成才能是治本之法,才能使督察工作,公安机关方面的工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香港记者]:
在“两会”开始的时候,公安部的工作怎么样确保“两会”顺利、安全地举行?你们刚才介绍人员的劝返,是否保证刚来北京的人,也都让他们离开北京呢?
[李世雄]:
首都是全国人民的首都,在“两会”期间,对来首都的公民,我们是不会加以限制的。但是,在整个“两会”期间,公安机关作为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的部门,我们要确保这个时期治安的稳定和交通的畅通。为此我刚才回答问题时讲到,我们有专门的机构,特别是北京市的公安机关,现在有专门的机关来管这项工作。我可以借此机会,让王局长就交通方面采取的一些措施来回答你的问题。
[王金彪]:
“两会”的安全保卫,公安部有专门的领导机构,公安部主要是负责指导,具体的任务是由北京市治安局完成的。“两会”期间的安全保卫,既要保证大会圆满顺利地召开,也要方便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在交通安全保卫当中,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制定了详细的方案,既要保证大会代表们的出行,同时也要尽量减少给社会带来的不便。这次“两会”交通保卫的基本原则是尽量体现便民,还要保证“两会”代表的顺利出行,也要尽量减少对社会车辆的干扰,去年已经做了,今年会更完善,就是代表集中出行的车队和社会车辆交替放行,减少对社会车辆的限行时间。在周边没有减少社会车辆的出行,也没有减少对人员的限制。主要是来北京办事的车辆,比如说小汽车,办理通行证的时间限制在7天,货车限制在2天,危险品运输车辆限制在1天。另外,限制一些不合格的车辆,主要是检验不合格的,没有绿色标志的,对其进行限制。
[武和平]:
“两会”召开在即,为了方便记者朋友们在“两会”期间集中报道“两会”,下次例行发布会准备后调到本月中旬,届时,时间会告诉各位。非常感谢大家对公共安全专项整顿督察工作的关心,谢谢大家。
| [消息树] |
|
|
||||||||||||||||||||||||||||||||||||||||||||||||||||||||||||||||||||||||||||||||||||||||||||||||||||||||||||||||||||||||||||||||||||||||||||||||||||
| 东方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