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闻|上海代表团动态|现场直击|代表委员风采|代表委员建言|我看两会|解读报告|媒体搜索|图片|视频|资料中心
 
  • 2005全国两会视频专题
  • 2005上海两会视频专题
  • 解读政府工作报告:经济致力自主创新能力
  • 全国半数居民有病不就医 "看病难"引起关注
  • 报告凝聚股市信心 股民盼证监会宣誓依法办事
  • 3月14日"两会"议程[图]
  • "两会"每日看点
  • 人大、政协会议议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三号)
  • 新闻人物:外交部长李肇星
  • 背景资料:人代制和全国人代会
  • 两会词解:打击洗钱
  • 两会词解:投资责任制
  •  
  • 2004全国两会
  • 2003全国两会
  • 2005上海两会
  •  
  • 全国人大网
  • 全国政协网
  • 搜狐网"两会"专题
  •  
     
    学者称反分裂法维护现状维护两岸关系和平与稳定
    2005年3月14日 18:44
     
      十四日上午,《反分裂国家法》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会上获表决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政治研究室主任谢郁说,从法律条文可以看出,这是一部维护现状,维护海峡两岸关系和平与稳定的法律。

      谢郁十四日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说,今天最后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与三月八日王兆国副委员长所做《反分裂国家法(草案)》说明比较,有略微调整。如原来草案中的第八、九条合并为一条,第八条关于采取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独”的第三个前提的表述,由原来“或者和平统一的条件完全丧失”改成“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等。

      谢郁并就具体条文做出解读。她说,《反分裂国家法》第一条,开章明义讲出立法宗旨。第二条到第五条,把大陆对台湾问题性质的定位以及对台“和平统一”政策的大政方针和总体原则做了清楚、详细的表述: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是中国的内部事务;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

      第六和第七条,具体、详细、清晰地表达大陆立足于以和平方式发展两岸关系、推进两岸交流、实现和平统一的具体立场和步骤。第六条说明将从五个方面具体推进两岸交流、增进两岸人民沟通、发展两岸关系。第七条表述了大陆长期以来坚持的,愿意通过海峡两岸的平等协商和谈判,分阶段推进统一的具体立场。

      谢郁说,第八、九条,则是向全世界,也向包括海峡两岸的中国人清楚地列出采取非和平方式制止“台独”的几项前提。表明了在“台独”分裂势力铤而走险,以任何方式、任何名义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大陆可以采取非和平方式来制止“台独”,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第九条则是对第八条的进一步补充表述、规范。

      无论是从立法宗旨还是从大部分法律条文来看,谢郁表示,《反分裂国家法》都是一部维护现状、反对“台独”势力单方面推进“台独”,改变现状的法律,是一部维护海峡两岸关系和平与稳定的法律,是一部“维护和平法”;而不是台湾岛内“台独”分裂势力所攻击的那样,这是一部“战争授权法”。

      “为什么它最后叫做‘反分裂国家法’而不是原来学者所提的‘统一法’?谢郁说,实际上这部法律的宗旨是维护海峡两岸关系现状,而不是改变和平现状;它非常有针对性,就是针对“台独”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分裂国家。”

      她说,这次以国家法的形式立法,也再次强调台湾问题纯属中国内政问题,世界上其他国家、其他外力无权干涉。



    选稿:黄蒙磊 来源:中新网 作者:刘舒凌
     
    东方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