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人欲"(林放) 来源:1986年7月14日《新民晚报》 编辑:上官贤 作者:林放
2004年2月4日 14:07
|
|
据说,从前的女皇帝武则天,有一次问几位高僧:你们做和尚的有没有男女之欲?那些和尚都答“无欲”,只有一个和尚承认“有欲”。武则天认为这个和尚答话较为老实,就赏赐他一件袈裟。
在这件事上,这位女皇帝比那些理学家开通得多了。历来的理学家多主张“存天理、灭人欲”,这当然只是徒然的说教。“我见出家人,总爱吃酒肉”,主张灭人欲的人多是假道学,见得多了。
人欲,当然有各种各样的。有饮食男女的官能之欲,有金银财宝的物欲,也有功名地位权力的追逐欲。人们的欲念并非全是邪恶的,有许多欲望是健康的,根本用不着去“灭”。合理的生活跟禁欲主义是不相干的。
禁欲是不健康的,值不得提倡。但是在怎样满足欲望这件事上,却有个正与邪、善与恶的界线。有人形容人欲为“欲海”,比喻贪欲、情欲深广如海,可能使人沉溺。为了满足私欲,就不择手段,什么都干,危害公众,那就叫做“人欲横流”,是社会安全所不许可的。
禁欲既不可能,纵欲亦非正路,这里就用得着一个“中庸”之道,加以调节。凡事总有个度和量,在一定的度和量内是合理的,过与不及就是谬误。对于人欲,也可作如是观。
说到对于人欲的调节就有两手。一是思想道德的教育,用道德规范来引导人欲于正途,培养健康的情操和欲念。又一手就是健全法制,对于那些“人欲横流”而危害社会安全的败类绳之以法,有如打击经济犯和流氓犯之类的。道德和法制对于调节人欲来说是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的。
顺便说一说“无欲则刚”这个成语,它并没有提倡禁欲的意思。只不过是说,在处理原则性问题的关头,不要让个人的私欲牵着鼻子走,这才能做到刚直、刚正。有首外国格言诗说:“生命诚宝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为了争取自由,连生命和爱情这两个人生之大欲都可以牺牲,这不就是“无欲则刚”的境界吗?
|
|
| |
| |
| |
|
|
 |
 |
|
|
 |
|
|
 |
|
|
 |
TEL:021-52921234-641050
FAX:021-62729503
E-mail:pinglun@eastday.com
栏目编辑:上官贤 黄河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