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说的话明天不算数
选稿:上官贤  来源:东方网   作者:苏应奎     2004年12月9日 9:48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这是新闻学的金科玉律,只是用了文绉绉的术语表述。其实在老百姓口里,就这么一句:“说话要算数”,简单而朴素。

    说话不算数,这“新闻”还站得住脚吗?站不住脚的“新闻”,其公信力(更不用说社会效果)背道而驰,不言而喻。

    话说12月7日新闻晨报财经版,有条引人注目的新闻:《HBO元旦落地上海》。说它引人注目,一是HBO是数字付费电视的电影类节目,事关千家万户;二是说得有鼻子有眼,像啥有介子事。谁知第2天(11月8日),该报在第一版显著地位,以编辑部名义刊登更正云:此文“与事实不符,特向读者致歉。”

     也就是说,昨天说的话,今天不算数了。至于昨天的这条新闻哪些(部分,或全部?)与“事实不符”?又为什么“不符”?没有一句交代,读者都稀里糊涂被蒙在鼓里。

    不是在此硬要与这条“更正”新闻较劲。通读这条新闻,实事求是地说,似还不能与货真价实的“假新闻”(例如近日被恶炒的一条纯属空穴来风的《花花公子》俱乐部来沪的假新闻)划等号。晨报及时作了“更正”,这点也应肯定。我倒情愿相信,写这条新闻的记者还是有所“事实”依据(“事出有因”)的,问题在于:这个“事实”里头肯定有不真实或不确定的东西,记者没有审慎对待(包括送审),而急于发稿以至造成失误。否则不可能用编辑部的名义向读者作慎重“更正”。

    如果我的这个推测可以成立的话,那么留下的教训至少是:新闻真实性没有商量余地(更不容丝毫掺假),核准事实不能掉以轻心(更不容听风就雨)。因为失信于民的新闻,其代价实在太高了。

     见多了近年来屡禁不止的假新闻、虚假新闻的泛滥(《新闻记者》杂志从2001年起就连续三次“评选”过当年十大假新闻),晨报的这条失误的“更正”新闻,虽然在程度上不能与此类比,但还是给了我们有益的启示,即维护新闻的真实性还任重道远,新闻工作者的职业精神知职业道德还有待提高。

    “虚假报道”,还有“有偿新闻、低俗之风、不良广告”,被称为新闻界的四大公害,要从根本上消除、杜绝这些公害,除了自律,从根本上说,只能靠体制和机制的力量,靠完善严格的规章制度,但这是另外一个更大的话题了。一篇短文,一个退岗的新闻从业人员,无从置评,就此收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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