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教育类报刊何其多!? 选稿:上官贤 来源:东方网 作者:苏应奎
2004年11月24日 10:00
|
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前再次公布了60种被取缔的非法报刊名单。此前,今年7月,上述二家单位曾首次公布过类似性质的30种非法期刊名单。两次“黑名单”的公布,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出版物市场秩序,维护了社会公众利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此次公布的“黑名单”,未列出这些非法报刊的国内地址。记得第一次“黑名单”公布时,是标明编辑部地址的,由此我们发现了30种非法期刊中,有21种占70%的出版单位都设在北京;由此笔者在东方网以《就在眼皮底下》为题,批评中央出版主管部门监管不严以至失职。不知这种状况现在是否已有改观?但愿我的那次批评现在能够失效!
细阅此次60种非法报刊名单,种类繁多,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但有一个现象特别刺眼,即非法教育类报刊特多,依列出的非法报刊名称计,即有20种占了33.3%。这当然不是教育的荣耀,而是教育的悲哀。究其原因,除了非法报刊赖以出笼共有的宗旨骗取钱财外,是很可以从“教育”的体制、机制、理念、管理等一些根本性问题上寻根究源、作出反思的。就如素质教育与应试(考试)教育、学生减负与升学(就业)矛盾即愿望与现实相悖,使教育陷入两难境地一样;教师的职称评定,不是也轻教学、重所谓“论著”,而迫使教师千方百计寻找“论著”出路吗?这就是非法教育类报刊即使冒着风险也会应运而生的社会基础。而被许多有识之士一直质疑、抨击的所谓“教育产业”的“新观念”,又在其中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非法教育类报刊(有些就是挂靠在正规出版单位的)从中大肆收取版面费、发稿费、广告费使一些不法分子大发其财的报道,我们耳闻的也不是一二次了。
依法取缔非法报刊,民众举双手拥护。堵住了非法报刊的源头,并不等于大功告成。反思非法教育类报刊的泛滥,就是从中找出的另一面教训。 |
|
| |
| |
| |
|
|
 |
 |
|
|
 |
|
|
 |
|
|
 |
TEL:021-52921234-641050
FAX:021-62729503
E-mail:pinglun@eastday.com
编辑:上官贤 项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