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了",发钱了 选稿:上官贤 来源:东方网 作者:吉力马
2004年12月14日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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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是个好听的词儿。但中国现在是市场经济,凡好事总要讲点效益,说穿了,总要那么意思意思,来点钱吧。这不,公务员“廉政”也讲条件了:发些钱吧,名目就叫“廉政金”。据说,现在有的地方制定的“廉政金”额可以达到一次性30万元以上。在喜好钱财的人看来,这“廉政”真“廉”有点可爱。而那些为偷偷摸摸贪上10万20万而下台的人听了真要跺脚:还不如这样明目张胆地捞钱来得合算呢!
友邦有个样板,叫做“高薪养廉”。尽管其基本前提就是他们已经具备了实施“高薪养廉”所必须具有的透明监管体系,并对公务员的数量有严格的限制,这别管它,反正在“君子好财”这点上,人性是共同的。中国的公务员也是人。当然,现在中国有的地方实行的“廉政金”,用的不是国家财政的钱,所以从法院、公安、税务、工商、人事、财政等强势部门先实行,因为这些部门原本有的是钱,与其让他们悄悄地发,不如想个正当的理由堂堂皇皇地发,还赢得个反腐机制创新的美名。至于其它些“清水衙门”,只要“廉政金”站住脚了,以后迟早会发。让一部分人先“发”起来吧!
不过,本人所在事业单位,上级也叫咱们廉洁自律,老实巴脚地廉洁一辈子,总得意思意思吧。还有那国企的老总,“常在河边走”,多危险哪,对没犯经济问题的,总得给些“廉洁金”吧。至于那工人、农民,要贪也没地方贪,来个“被迫廉洁奖”如何?
对了,如今对公务员要求多了,奖项也应该多元化才好,这方面应该展开想象的翅膀,多来点创意,如“政绩金”、“实事金”、“首长工程金”、“宏观调控金”、“勤政金”、“为人民服务金”、“精神文明金”、“政治文明金”……反正上边叫干啥就给啥“金”,否则怎叫咱公务员干事呢?听说,明年中国共产党要进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那到时“先进”了,别忘发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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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上官贤 项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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