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些年,“招标”是一个很时髦的字眼。似乎凡事与“招标”挂钩了,就是公正、透明、廉洁了。可是善良的人们总是太天真,不知道“挂羊头卖狗肉”的事照样发生在招标上!
眼下就有一例:在安徽省直医疗机构最近的第8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1464个投标药品中竟然有近半的投标品种不足3家,按规定无法开展有效的竞标,只能进行议标,结果造成招标药品价格失真。其原因是一些医药企业设法规避招标采购。比如,本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类别是心脑血管类药和消化类药,共有55家药品经营企业、587家生产企业的1464个品种参加投标,结果有695个品种的投标企业不足3家,只能进行议标,结果造成招标价格过高,甚至超过市场价格。
招标采购,药价本应下降,事实却是不降反升!岂非咄咄怪事?联想到平时人们的感觉,说是招标采购来的商品,怎么反而比商店里随意卖的东西贵啊? 看来,真是有人在“招标”上玩花样呢!
岂止是在采购招标上,在许多工程招标方面,众所周知的猫腻也早就成了公开的秘密。名义上公开招标,背地里早已“决标”,让人家来投标,完全是装装门面。这种现象似乎常有所闻。也正是这种现象加剧了贿赂、贪污之类腐败的滋生,并且蹧蹋了招标的权威,败坏了招标的声誉,更令百姓反腐败的信心受挫!
我们有招标法,有采购法。而目前种种不规范、非正常,以及“下有对策”的情况表明,法尚未落到实处,还不严密健全。减少乃至杜绝暗箱操作、实现透明公正,应该是我们追求的目标。而重要的在于要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比如同样是招标采购,韩国的政府采购法有基本法规也有实施细则,各项规章十分详尽,法规对于招标采购前后的每一过程都有一个专门的条文或文件,集中起来有几十种。如直接规定招标程序方面的条文就有:《供货商或制造商的登记程序与资格的规定》、《标底制定的程序与方法》、《投标商资格条列》、《国内外采购条款》、《投标文件、标单标准格式》等等。这无疑是可资借鉴的。我想,什么时候那些挂羊头卖狗肉者不敢、不愿、不必也无法挂羊头卖狗肉了,阳光就普照招标天地、温暖人民心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