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老汉维权引出的思考 选稿:上官贤 来源:东方网 作者:景蔚
2004年4月9日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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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几家媒体最近在报道这样一则新闻:北京63岁的姓黄的老汉为抵制强行搬迁人员,专门去新华书店买了一本《宪法》,翻到第13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用笔划了出来。当搬迁人员到来时,黄老汉手持《宪法》,庄严地站在自己的屋前,搬迁人员见状,撤退了。黄老汉的房子挺立在一片拆迁后的废墟中。
媒体大声叫好。说是进步了。
黄老汉维权之事,确实说明普通的市民已经懂得《宪法》的威力了,以此作为自己保护自己权益的法宝。我认为,这事儿总体上应该加以肯定。然而,是否还会出现另外一些问题呢?倘若,这一片地方的拆迁是合法的,对城市的发展是有益的。而黄老汉作为最后的“钉子户”,要价过高,已经影响了工程的进展。假如以后拆迁户都以《宪法》的13条作为护身,“拆迁户不点头,住房就不能动”。那么,一些工程就难以推进。
作为工作人员我在参加今年全国人大的小组审议时,听一位代表说,维权之中要有规则。新加坡在处理拆迁问题时有一个规则:当90%的拆迁户已经签定协议,搬迁走了以后,留下的10%的拆迁户。就必须要以已经搬迁户得到补偿的平均价依法搬迁。
维权之中要有规则。这是在理的。
近来,以人为本,尊重和保护人权,已经成为媒体上频率很高的字眼。人们正在理解其中的深刻内涵,并且在努力实践。然而,诸如在取消乞丐遣送条例以后,乞丐的管理怎么做,等等,都需要我们去思考,去制定规则。乞丐现象,对各国政府来说都是头痛的问题。据说,有的国家,设置了禁讨区,有的国家则制订这样的规则,乞丐如有乞讨的动作就算违规,他们只能放着帽子、篮子之类的乞讨物件,让路人一看就知道在乞讨,是不是施舍,让路人决定。我国的乞丐遣送条例取消以后,媒体也有不少的讨论,我想,这是有益的。当乞丐围着你乞讨的时候,人们的感觉肯定是不舒服;当“钉子户”漫天要价时,工程也会陷入僵局。因为,维权是重要的,而规则也是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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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上官贤 项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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