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化的养犬法规
选稿:上官贤  来源:东方网   作者:孔 曦     2004年12月3日 9:37
  
  据新华社贵阳11月28日专电,前不久通过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贵阳市城镇养犬规定》充满了人情味,全文只有14条,不仅简洁明了,而且与众不同,非常人性化。比如“不划分重点区域与一般区域”;比如“实行养犬登记管理,但不收注册登记费和年审费,只收卫生费(以补偿对环境造成的破坏)”;比如“只禁养烈性犬,不禁养大型犬”;“不限制养犬数量”……

  相形之下,其它大中型城市对市民养犬的管理,就显得“冷气”十足、官腔浓重。管理模式仍然是改革开放前的,试图以高昂的管理费限制市民养犬。结果,大部分养犬者都不愿意为宠物犬登记注册,居民小区内出现了大量的无证犬。
 
   城市居民养宠物犬,多半是为了排遣精神上的空虚和寂寞,与经济是否宽裕没有多大关联。富家与贫家,各有各的养法。一些地方却把家庭是否养宠物作为能否享受低保的硬条件之一。有的贫困家庭仅仅因为养了一只小猫小狗,就失去了赖以活命的低保金。实际上,这也是一种对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老百姓的歧视,难道穷人就没有精神慰藉的需要吗?难道他们就没有权利养宠物吗?
  
   贵阳市民提出,单靠高额的管理费无法从根本上限制养犬数量,只能加重百姓负担。贵阳市政府和人大能认可这一点,难能可贵。《贵阳市城镇养犬规定》提出让居委会及业主委员会成为养犬管理主体,由它们开展依法养犬教育,通过召开居民、业主会议等形式,订立养犬公约。风闻从明年开始,上海的养犬管理费也将下调一半,果如此,也是一个小小的进步。但这还远远不够,窃以为,在养犬管理上,每一个城市都应该向贵阳市看齐。倒是应该在居民小区内建立严格的管理机制,对那些不遵守养犬公约,不在公共场所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听凭宠物犬骚扰恐吓邻里的养犬者课以重罚。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随着都市中人亲情友情的日益淡漠,养宠物者必将越来越多。养犬不仅是个人的事,也是社会的事,实行居民自律式的养犬管理更容易被大众所接受。疏与堵、导与塞,孰优孰劣,地球人都能分辨。几十年一贯的管理体制,是否也该松动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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