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福士广场之狗恶酒酸
选稿:项凌  来源:东方网   作者:孔曦     2004年11月13日 8:53
    
  今年十月的一天,一个星期一的下午,为了给正在翻新装修的老房子购置抽油烟机、热水器、浴霸之类的小家电,我来到一家有名的大型民营家电连锁店。营业员热情地向我介绍了一些品牌,我顺便记下了它们的价格。步出二楼商场,准备走下一楼之时,我犹豫起来——是在这里全部买好呢?还是再到另外两家家电连锁店去比比价格?因为此前曾在这家连锁店买过两台空调,我对这里印象不错。我拿出记价格的纸条,把刚才看中的几样东西的价钱累加一下,看看我带的钱是否够买这些东西。算到一半,一只手从我背后伸过来,冷不防抽走了纸条。回头一看,一个年轻的保安冲我说:“你抄价钱!”我又好气又好笑,他分明是把我当作竞争对手派来打探商品价格的探子了。我耐着性子告诉他,我是专门来买小家电的,在这里看中了几样,准备到另一家店去看看,不信你可以去问营业员,请你把纸条还给我。他非常肯定地说:“你就是抄价钱!”我要求看他的胸牌,说要找他的上级领导理论,他把胸牌一摘,不让我看。争执声引来了二楼的店长,听清了原委,店长批评他不该收走我的纸条,并表示,即使我真的是来抄价格的,也不该这样对待我。

  我知道店长对我心存怀疑,对他说,我理解你们的苦衷,抄价格一定是一件很敏感的事,但我的确不是探子。假如我真是探子,怎么会在保安眼皮底下把“证据”拿出来?

  另一个保安上来向我打招呼,说代表那个保安道歉。我坚持要他本人道歉,僵持了一段时间,那人才十分不情愿地对我说:“今天就算我错了。”我对站在一旁的店长说,本来我今天要买一千多块钱的东西,现在,恐怕是没有这个胃口了。

  一千几百块的营业额,对那家财大气粗的民营家电连锁店来说,也许根本就不放在眼里。但在冷冷清清的星期一下午,也是一笔生意吧?那个自以为是的年轻保安,破坏了我作为一个顾客的购物心情。

  这两年,不时有商场保安殴打拘禁顾客的丑闻曝光,每每为了证据不足的“偷窃”,或是别的牵强的理由。11月11日,沪上媒体又报道了来福士广场保安以多打少,殴打在该商场物色模特的年轻人(指称他们在商场内发小广告,滋扰其他客人)。最严重的受伤者出现短期意识丧失、呕吐、鼻梁骨折等症状。围殴过程中,有的保安脱掉制服,声称脱了衣服就不是保安了,就可以打人了!

  事发时,商场内聚集了几百个市民围观,许多人极为愤慨,站出来制止这种野蛮的行径,有的保安竟威胁道:“你敢拉,连你一道吃生活!”联想起我上次的“奇遇”,那个“明察秋毫”死不认错的保安就曾威胁我说:“不要指指点点,别以为你是女的,我不敢碰你。”若不是店长来得及时,说不定我也要受到他的“照顾”。

  在那些屡屡侵犯顾客人身权利的保安们看来,企业的利益高于一切。对那些可能损害企业利益的顾客,宁可错“杀”三千,也不可放过一个。于是,国家的法律、公民的权利、商场的形象,全都可以置之脑后,抛到九霄云外。即使被媒体曝光,被法律追讼,也可以文过饰非虚与委蛇。

  有成语云狗恶酒酸,虽然把忠心耿耿的保安比作看门狗似有不妥,但某些保安的所作所为,却又太像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听不清道理弄不懂大局的看门狗。

  或者,看家狗的初衷是好的;又或者,看家狗是很听从主人的。纵容、默许看家狗一而再再而三地咬伤客人,其实是主人的错。希望那些珍惜声誉的商家多花些时间培训员工,教导他们在维护企业利益的同时,不要忘记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要无视公民的人身权利。否则,很可能好心办了坏事,帮了企业的倒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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