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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物好好购 选稿:上官贤 来源:东方网 作者:严宝康
2005年1月4日 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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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卖场里,不知什么时候掀起了一股“抢”风,满目的海报上赫然醒目一个“抢”字,好像不“抢”不足以说明促销活动的火爆。而今这种促销在上海遭到封杀,这就是“限时抢购”。上海市明确宣布,对可能危及顾客人身安全与公共安全的促销行为说“不”,同时规定粮、油、蛋、肉等生活必需品限用低价促销。 这些年,随着商业竞争日趋白热化,商家通过各类低价促销、限时抢购吸引顾客“眼球”,安全隐患时有发生。为抢购每500克1.99元的促销鸡蛋,我们看到,超市的自动扶梯被挤变了形,顾客则被挤倒在地。特别是一些大卖场开业之时,大米、桶装油、鸡蛋低价“开道”已成“开锣戏”。 在家电连锁行业,为了吸引人流,“1元空调”、“5元微波炉”等限时抢购活动更是“你方唱罢我登场”,交通为之堵塞。2002年8月,河北省邯郸市某大型超市在开业两周年纪念日促销,上千名顾客拥进超市,一时秩序大乱,15名顾客被挤伤踩伤,2人伤势严重,1人抢救无效身亡;2003年8月,北京华联超市内,为抢购每500克1.75元的鸡蛋,四五百名顾客一拥而上,途中电梯骤停,22人从楼梯上滚下受伤;2004年9月19日,石家庄某超市促销,一中年男子抢购中心脏病突发身亡。 这一件件一桩桩,不由得让人心惊。商业企业开展促销活动,无可厚非,但这种促销必须把商场环境安全和顾客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并且把“安全成本”纳入企业的经营成本之中。促销商品的降价幅度则应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避免因价格因素引起顾客争购,导致商场秩序失控。现在企业的促销仅仅停留在企业促销的层面上,没有发展成社会促销。社会促销要求企业在获得利益的同时,必须考虑社会公众的利益,其中包括顾客的安全问题。企业缺乏社会意识,只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不考虑或预计到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就会在突发事件面前陷入被动。 事实上,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是并不矛盾的,一旦社会效益增加了,反过来会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上海的许多超市表示,不搞限时促销,避免因促销活动安排和管理不当引发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这是值得欢迎的。促销虽然是商家决定的事情,但确保社会公共安全却是政府管理部门的责任。上海对“限时抢购”说不也反映了政府在确保社会公众的安全上是完全能够有所作为的。元旦、春节,商家的打折活动层出不穷,希望市民不要一看到打折就去抢购,不要参与限时促销活动,“为了这点钱,挤坏了身体实在不值”,毕竟安全对于每个人来说是第一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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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上官贤 项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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