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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记者》杂志连续两年评选“中国十大假新闻”,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有识之士大声疾呼,假新闻混淆视听,误导受众,危害甚大,非狠狠打击不可。打击之良法,就是追查作假的记者和媒体的责任,而且给予必要的惩处。说是说了,可是未见动得真格,作假者若无其事,仿效者肆无忌惮,难怪假新闻越造越离谱。近闻中国足协对《足球报》的一则假新闻极为恼火,提出严正诉求,不知能否真正给新闻打假开个好头。
2004年1月7日,广州《足球》报在其当天出版报纸的显著位置上,刊登了《“国资委”阻击中国足球》的文章(署名广哲),该篇报道中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已经将中国足球列为“不良资产”,因而明确指示国有企业应将其完全剥离。
这篇报道引起了中国足协的高度关注。中国足协于近日多次与国资委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对此事进行了认真的咨询。
经国资委证实:目前,国资委从来没有在任何正式文件、会议简报和其他正式场合中,提到过“中国足球是不良资产和不良市场”,也从来没有提出过“要求国有企业应将其完全剥离”的规定和要求。企业投资足球或其他领域是市场行为,是企业自己的事情,国资委不会干预。《足球》报的这篇报道是完全不负责任的失实报道,不仅给中国足球带来不良影响,而且给国资委也带来不良影响。如不及时加以阻止,后果不堪设想。国资委要求《足球》报澄清事实,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中国足协认为,广州《足球》报的这篇报道,在没有任何正式来源、依据的情况下,就刊发毫无根据的内容,是极不严肃和极不负责任的。这篇严重失实的报道,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的混乱,给中国足球和国资委都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为此,中国足协决定:
一、要求广州《足球》报要澄清此事,并公开赔礼道歉,以消除其恶劣影响。 二、从即日起,中国足协取消广州《足球》报对中国足协主办、承办的所有赛事和活动的采访资格,并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足球》报对此事应承担相关责任的权利。 三、中国足协希望其他媒体、记者在足球采访报道中,要本着对中国足球、对社会负责任的精神,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报道,避免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我对照阅读了《足球》报的原文,其开头“言之凿凿”地宣称:“本报记者的深入调查显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将中国足球列为'不良资产'和'不良市场',因而明确指示国有企业应将其完全剥离。国有资产退出足球将成大势所趋。”而在文内详细报道时则具体地说:“虽然目前国资委对那些'不良资产'、'不良市场'包括哪些行业和投资项目尚没有明确说法,但内部人士表示,足球事实上已经成为不良资产、不良市场之一了。所以对国资委方面说,我们并不希望下属企业投资足球领域,因为足球市场的回报率是负值,同时市场有明显不成熟的痕迹。”
看来,问题就在那个“虚晃一枪”的“内部人士表示”。国资委之否认其事,强调从来没有在任何正式文件、会议简报和其他正式场合中,提到过“中国足球是不良资产和不良市场”,也从来没有提出过“要求国有企业应将其完全剥离”的规定和要求。由此不难看出,《足球》报的所谓“深入调查”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其报道算作一条假新闻,是并不冤枉的。现在就看怎么查处了。作为受害方,中国足协和国资委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不知《足球》报将作如何回应?
有媒体最新报道,就在足协新闻通气会后4个多小时,《足球》报总编辑通过一家网络媒体,对中国足协的正式表态作出声明,措词激烈,并称其“有关报道不存在'失实',中国足协也没有权力断定本报的报道'失实'。”看来,这两家打一场新闻官司在所难免了。人们注意到,《足球》报老总并未向明确指出“这篇报道是完全不负责任的失实报道”的国资委发难。
于是我想,新闻主管部门对新闻打假应当负有重大责任,在报道和被报道者之间,当好裁判;在查处假新闻方面,当好“法官”。在过去的新闻管理中,主管部门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在舆论导向、舆论监督的宏观管理方面,可谓十分用心,禁令不断,查处甚严。但在打击胡编乱造、捕风捉影、子虚乌有、信口雌黄的假新闻方面,却没有严厉的制裁措施,致使一些人造假的胆子越来越大,造假的新闻有增无减。这种情况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对假新闻,决不能一笑了之、置之不理;对造假的记者和媒体,一定要严肃处理。该道歉的道歉,该赔偿的赔偿,该罚款的罚款,该撤职的撤职,决不能心慈手软、姑息纵容。
新闻打假亦要真打。所谓真打,就是查实作假要认真,处理作假动真格。不能和稀泥,更不能一风吹。这次《足球》报的假新闻,如不查个水落石出,并作出果断处理,那就太令人失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