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爱的奉献" 选稿:上官贤 来源:东方网 作者:过哲峰
2004年11月17日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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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心的呼唤,这是爱的奉献,这是人间的春风,这是生命的源泉……”每当这首《爱的奉献》在我耳畔响起时,眼前会浮现那感人肺腑的情景:扶贫济困,抗洪赈灾,希望助学……社会各界纷纷慷慨解囊,捐款捐物,奏响了一曲曲“爱的奉献”之乐章。 但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爱的奉献”也有另类。广东省佛山市南海里水某五金厂有一规定,每月从员工工资中扣5元钱给厂领导发奖金。员工多次找厂方交涉,厂人事部负责人称,厂领导是一个厂的“灵魂”,没有这个“灵魂”,这个厂就会“死”去。从员工工资中扣微不足道的5元钱给厂领导发奖金,其实是员工对厂领导“爱的奉献”。(11月9日《信息时报》) 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厂规”,实质上是巧立名目,变相克扣员工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所得、合法利益。员工工资是用其劳动换来的报酬,这种报酬受法律保护,任何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吞劳动者的劳动所得。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企业善待员工,关爱员工;员工才会敬业爱岗,奉献企业,共同谱写“爱的奉献”之歌。关爱,能唤起员工对企业领导的拥戴,对企业至诚至爱的奉献。现在,许多地方和单位开展的“企业爱员工,员工爱企业”活动,正是这种奉献精神的履践。这个厂的员工受到厂领导的盘剥,窝着一肚子气,哪里还会奉献于企业的生存、发展和辉煌?如此“爱的奉献”,无疑是对爱的亵渎,对奉献的强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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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上官贤 项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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