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信访条例》已经2005年1月5日国务院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本报于1月18日刊登全文),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信访工作进一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充分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了民主与法制的精神,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为了使条例的基本精神更好地为干部群众所掌握,本报从今天起,连续四天对条例有关内容进
行详细阐释。
第一部分 原则
1.修改《信访条例》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什么?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向全党、全国人民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这既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体现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包括信访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努力方向。根据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这次修改《信访条例》的指导思想是: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认真总结《信访条例》实施9年来的经验,深入分析新形势下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这一指导思想,这次修改《信访条例》的总体思路是:畅通信访渠道,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维护信访秩序。
2.新修订的《信访条例》确立的信访工作原则是什么?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把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信访工作的指导原则。为了落实这一指导原则,充分发挥信访制度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中的作用,新修订的《信访条例》确立了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五项具体原则:方便信访人的原则,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责任原则。
3.方便信访人的原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就是各级行政机关要为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了解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信息等方面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促进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意见、建议和投诉请求得到迅速反馈和处理。为信访人提供各种便利条件,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在信访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信访工作必须遵守的一个重要原则。为此,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从信访事项的提出到信访事项的办理等各个环节规定了方便信访人的若干措施:一是,在总则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二是,专门增加了“畅通信访渠道”一章。三是,在具体条文中力求体现方便信访人的精神,如在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的形式、查询信访事项的办理进展情况等方面,都作了有关方便信访人的规定。
4.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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